人力雇用
人力資源結構
崇越電通所有員工皆為不定期勞雇合約之正職員工,無聘雇臨時員工及定期性員工,截至2024年12月底,員工總人數為104人,其中包含男性員工69人、女性員工35人,男性與女性各佔比為66%與34%。30歲至39歲之間的同仁占比為28.8%。員工平均年齡為42歲、平均年資為14.6年。
雇用政策
崇越電通遵循「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國家法規聘 雇員工,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不因個人性別、種族、年齡、婚 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其他 因素而有差別待遇或歧視,落實僱用、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 遷機會之公平及公允,致力營造平等任用、免於歧視與騒擾之工作 環境。
透過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及經濟部 Contact TAIWAN 平台與 人力銀行網站持續辦理企業徵才說明會及人才媒合會,透過多元徵 才管道及公司內部完善的面試流程,延攬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適 材適所、唯才適用,提高企業競爭力。
崇越電通全體同仁中,業務人員約佔 60%,雖並未針對性別篩選, 然因外勤業務人員特性,新進員工以男性為主。
崇越電通於員工提出離職時,將分別由權責主管及人資單 位進行離職訪談,了解員工離職真正原因,並依其個人專長,進行工作職務調整或提供內部輪調機會,並檢討離職原因,擬定改善方針,達到員工留任的目的
維持薪酬競爭力
為提供同仁合理的獎酬、顧及同仁生活水準,吸引並留任優秀人 才,維持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我們定期檢討公司各項薪酬福利獎勵 制度,且每年依據整體營運績效成果,以實質獎勵措施來增進員工 福利,例如:年度調薪及升遷制度、績效獎金、開發案達成獎金、 新客戶獎金、優秀崇越人獎勵及員工酬勞等。
績效考核制度
我們訂有績效評核管理辦法,每年度進行兩次績效評核及績效訪談作業,依據員工工作職 務內容,設定其績效達成指標、核心職能關鍵行為及 KPI,並針對績效差異進行工作指導及協助。
調薪制度
每年一月統一檢核全體員工薪資,並依據年度績效評核結果及個人所具備專業能力作為年度調薪及晉升的依據,落實薪酬回饋。
晉升制度
為強化崇越電通具接班能力之領導人才的質與量,計畫性與系統性 的培育公司發展所需,具有經營事業能力的幹部,我們建置了經營 管理人才甄選培育辦法,為每位員工建立『個人發展紀錄』,進行 短、中、長期培訓發展與考核追蹤,並每年針對副理至副總經理幹 部,進行各項能力評鑑,評鑑項目包含:進修學習及團隊活動:推 動持續進修學習,提升自我能力,專業知識:包含產品知識、財務 管理觀念、公司制度三大範疇,外語能力與職務歷練與個人條件等 四大指標,透過完善的組織架構與績效評核、人才評鑑制度貫徹落 實,致力於從內部拔擢主管人才,展現本公司完善的內部升遷制度 與多元的升遷機會。
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適用於2005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法令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提存數累積已足以支應全體員工未來退休之用,並經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報請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同意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北市勞資字第1116017439號)。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條例」所訂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